2005年4月9日

Snap之樂

早在二十世紀八十年多初,一間前蘇聯專門研製光學鏡片的公司,經由美蘇冷戰時期結束,製品由當初軍用遂變為民用化,亦為Lomo背景添加微妙的政治意味。 亦有 傳言說Lc-a的前身為間諜相機,經時代變遷,這些政治產品也發展為民用商品。說實在的,間諜相機這說法有點不可信,因Lc-a的快門聲也不小,但為Lc -a多加政治色彩大家也樂意接受。

Lc-a曾一度停產,直至一班維也納學生將它發揚光大──他們在布拉格買下舊的Lc-a後,便在街頭 snapshot,沒有任何規則、技巧,率性而按下快 門,經沖晒後,他們對Lc-a所拍出矇矓、艷麗的效果感到驚喜。從此,很多人也想擁有一部Lc-a,及後,"Lomographic Society"由一班愛好用Lc-a snapshot志同道合的朋友組成,並向外宣揚Lomograhy。

時至今日, Lomograhy在世界各地拔起,很多Lomograhers也向外發表他們的Lomograhy。Lomograhy帶起了 snapshot的熱潮,也造成一種另類的攝影藝術,不著成規的snap,以記下歡樂時光,有時會帶意想不到的效果。可能Lomograhers的熱情 打動了Lomo廠房,令Lc-a得以繼續生產,令snap愛好者多一個寶貝。

但有不少偏激之士說,Lomo不算是藝術,不算是攝影,只是 兒戲的玩兒。甚至有說Lomograhers不懂攝影,全沒技術可言,是有辱攝影之二字等存攻 擊性的說話。網上很多討論區也有不少人爭辯此話題,但各執其詞,根本沒有那一方是對是錯。在我個人來說,很喜愛傳統沙龍攝影,拍拍湖光山水、綠林藍天。同 時,我也喜歡snap便攝,不按成規,不理技術,純以影像記錄生活。

兩者之間,衝突本不存在,是攝影也好、是藝術也好,也都不應踐踏對 方。因各有不同的文化,就如有人愛好山水沙龍,有人愛好美女人像,只要自己找到合適的方 向便以足夠。在保護及堅持個人見解的同時,也應尊重別人的興趣,所謂「已所不容,勿施於人」,每人也不想受到別人的攻擊吧。

(refer to lomograhyasia homepage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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